二手遊戲很不妙,Sony 提新專利要全面防堵,你怎麼想? 2013年2月16日 04:14回應 ※ 引述《無聊》的留言:> 怪了> 人家只是申請專利又沒說要步要用!> 大家在緊張什麼????> 而且你買來玩一玩玩爽了玩夠了玩膩了再賣掉跟盜版有何兩樣!> 只是有付出一些錢的盜版!還好意思講的理直氣壯......> 請尊重別人辛辛苦苦做出的智慧財產權!如果你覺得這個遊戲不值這個錢或者沒錢可以不要買或是等降價阿!沒人逼你們!可以去玩比較便宜的手機遊戲或是線上遊戲!照這個邏輯.. 賣二手書也等於是賣盜版書..所以..以後二手書也要禁止買賣..二手等同付出一些錢的盜版..這個邏輯還真是讓人大開眼界... 的確..智慧財產權是應該尊重的..但是..二手買賣有侵犯智財權嗎?針對盜版的定義來看是指未經版權所有人同意的情況下,對其作品、出版物進行複製、再分發的行為。二手買賣顯然與盜版大不相同..也就是說..二手買賣並沒有侵犯智財權..再者..消費者付費給廠商.並取得遊戲光碟(實物)的所有權(非指光碟內容).而廠商也已取得該得之利益..之後該遊戲光碟自然可由消費者自由處分.而廠商也沒有權利主張任何處分利益...這就像你買二手車或中古房之後轉賣.車商或建商還來跟你分錢一樣荒謬..智慧財產權不能無限上綱..由於二手買賣廠商無法從中取得利益就都歸類成盜版行為.那就太扯了..智財權保障著作物的所有權(內容).二手買賣交易的是遊戲光碟(實物)的所有權..與盜版(複製內容,再轉發)是截然不同的
Intel CEO:我們真正的敵人是高通 2013年1月01日 05:07回應 「我們一直想擁有一家值得尊敬的對手,...」.翻開過去Intel發展歷史.我覺得其實這句話真正想表達的意思是:在做為Intel設定的主要對手後.通常的結果就是對手不再值得"尊敬"...
二手遊戲很不妙,Sony 提新專利要全面防堵,你怎麼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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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無聊》的留言:
> 怪了
> 人家只是申請專利又沒說要步要用!
> 大家在緊張什麼????
> 而且你買來玩一玩玩爽了玩夠了玩膩了再賣掉跟盜版有何兩樣!
> 只是有付出一些錢的盜版!還好意思講的理直氣壯......
> 請尊重別人辛辛苦苦做出的智慧財產權!如果你覺得這個遊戲不值這個錢或者沒錢可以不要買或是等降價阿!沒人逼你們!可以去玩比較便宜的手機遊戲或是線上遊戲!
照這個邏輯.. 賣二手書也等於是賣盜版書..所以..以後二手書也要禁止買賣..二手等同付出一些錢的盜版..這個邏輯還真是讓人大開眼界...
的確..智慧財產權是應該尊重的..但是..二手買賣有侵犯智財權嗎?針對盜版的定義來看是指未經版權所有人同意的情況下,對其作品、出版物進行複製、再分發的行為。二手買賣顯然與盜版大不相同..也就是說..二手買賣並沒有侵犯智財權..再者..消費者付費給廠商.並取得遊戲光碟(實物)的所有權(非指光碟內容).而廠商也已取得該得之利益..之後該遊戲光碟自然可由消費者自由處分.而廠商也沒有權利主張任何處分利益...這就像你買二手車或中古房之後轉賣.車商或建商還來跟你分錢一樣荒謬..智慧財產權不能無限上綱..由於二手買賣廠商無法從中取得利益就都歸類成盜版行為.那就太扯了..智財權保障著作物的所有權(內容).二手買賣交易的是遊戲光碟(實物)的所有權..與盜版(複製內容,再轉發)是截然不同的
Intel CEO:我們真正的敵人是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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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直想擁有一家值得尊敬的對手,...」.翻開過去Intel發展歷史.我覺得其實這句話真正想表達的意思是:在做為Intel設定的主要對手後.通常的結果就是對手不再值得"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