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議院公布科技公司壟斷調查,蘋果、亞馬遜、FB、Google四大巨頭全傻眼

美眾議院公布科技公司壟斷調查,蘋果、亞馬遜、FB、Google四大巨頭全傻眼

美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公佈科技公司的壟斷狀況調查結果,這份關於亞馬遜、Facebook、蘋果和Google是否違反反壟斷法的調查,有長達 449 頁的報告內容,批評這些公司收買競爭對手,優先選擇自己的服務,並對使用其平台的小企業擁有過大的權力。

美眾議院報告:蘋果、亞馬遜等科技公司存在壟斷行為

在這份報告中發現,這些公司在以下領域享有壟斷權。

  • 蘋果:iOS 裝置上軟體APP的發售有壟斷行為。

  • 亞馬遜:大多數第三方賣家和許多供應商有壟斷行為。

  • Facebook:線上廣告和社群網路有壟斷行為。

  • Google:搜尋市場有壟斷行為。

該委員會建議國會著手修改反壟斷法,這可能會導致上述的科技公司會有部分業務要被分離。

這份調查是由民主黨發起,他們建議採取以下行動:

  • 實行結構性分離,禁止主導平台進入相關的業務線。小組委員會主席大衛 - 西西林(David Cicilline,D-R.I.)先前稱這種方法為網路的「格拉斯 - 斯蒂格爾」法,指的是1930 年代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分離的法律。

  • 指示反壟斷機構推定主導平台的合併是違反競爭的,將證明其交易不會損害競爭的責任轉移到合併方身上,而不是讓執法者證明會損害競爭。

  • 防止主導平台對自己的服務進行優先選擇,而是讓其提供 「同等產品和服務的同等條件」。

  • 要求主導企業使其服務與競爭對手相容,並允許使用者轉移數據。

  • 推翻反壟斷案例法中 「有問題的先例」。

  • 要求聯邦貿易委員會定期收集有關集中度的數據。

  • 增加聯邦貿易委員會和司法部反壟斷司的預算。

  • 透過取消強制仲裁條款和對集體訴訟的限制來加強對這些大企業的束縛。

這項報告一出,由於對於四大科技公司的發展可能會有許多不利的影響,所以四大科技公司都紛紛跳腳,站出來駁斥這個調查報告。我們在稍後也會慢慢整理。

不過,委員會的共和黨成員並不支持上述的建議,並反對實施結構性分離,他們另外還將發佈一份關於網路平台對保守派的偏見的報告。

值得一提的是,這次的調查結果可能會影響到 Epic 正在美國對蘋果的訴訟,目前 Epic 正指責蘋果濫用他們在 iOS 平台上的軟體發行壟斷權。

cnBeta
作者

cnBeta.COM(被網友簡稱為CB、cβ),官方自我定位「中文業界資訊站」,是一個提供IT相關新聞資訊、技術文章和評論的中文網站。其主要特色為遊客的匿名評論及線上互動,形成獨特的社群文化。

使用 Facebook 留言
發表回應
謹慎發言,尊重彼此。按此展開留言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