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參議院通過「美國創新和網路選擇法案」衝擊蘋果、Google、Facebook,App Store不能是唯一安裝途徑

美參議院通過「美國創新和網路選擇法案」衝擊蘋果、Google、Facebook,App Store不能是唯一安裝途徑

美國參議院司法委員會批准了《美國創新和網路選擇法案》,這意味著該法案現在將進入參議院會議進行表決。該法案於今年夏天首次提出,如果目前的版本獲得通過,將需要對App Store進行重大修改。旨在防止「主導平台」、「濫用其守門人的權力」,偏袒自己的產品和服務而不是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

直接的影響,比方說蘋果,可能必須要讓iPhone和iPad使用者能夠使用替代的應用程式商店或其他方式,在應用程式商店之外的設備上安裝應用程式,而不該只能從App Store安裝軟體。

本週早些時候,蘋果公司政府事務高級總監蒂莫西·波德利說,實施這樣的變化將導致消費者面臨「惡意軟體、勒索軟體和詐騙」。

蘋果表示,允許第三方安裝將「損害競爭,阻礙創新」,使保護美國個人設備的隱私和安全更加困難。因此敦促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不要批准該法案,但事與願違,法案將被繼續推進且有很大的機會通過。不過一些參議員提出,他們希望在投票贊成該措施之前看到一些變化的實施,因此它的立法效果最終可能被調低。

參議員戴安娜·范斯坦批評說,該法案針對的是「少數特定公司」,而參議員亞歷克斯·帕迪拉說,很難「看到一個只對少數公司的行為進行監管,而允許其他所有人繼續從事完全相同的行為的法案的理由」。還有參議員抱怨說,目前的法案不夠具體,最終可能導致附帶損害。

該法案專門針對蘋果、Google、Facebook和亞馬遜,但修正案將看到它也包括TikTok等大型外資科技平台。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也將很快聽取同樣針對科技公司的其他法案。受到此項法案的影響,20日美國股市收黑,道瓊工業指數已經連跌3天,累計跌幅達1196.42點。法案通過後,Alphabet、蘋果和Meta股價由紅翻黑,亞馬遜甚至收跌3%。

IFENG
作者

鳳凰網(科技),集綜合資訊、視訊分發、原創內容製作、網路廣播、網路直播、媒體電商等多領域於一身,並於2011年在紐交所上市(紐交所代碼:FENG),成為全球首個從傳統媒體分拆上市的新媒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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