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ows 8 大小事:更多的特色揭密 2011年6月13日 12:24回應 ※ 引述《Kid》的留言:> 我認為微軟不會將它獨立出來成為新的作業系統,頂多就是分不同level版本,這可以說是蘋果與微軟對於整合的思維不同。我想這麼說就有點見樹不見林了,微軟在桌上市場、手持市場,向來是涇渭分明的,蘋果分別有MacOS X、iOS,微軟一樣分成Windows、Windows Mobile,並無整合。別忘了HTC 是做Windows Mobile 起家的,Compaq/HP 的iPAQ PDA 也曾經紅極一時。微軟的想法是從桌上市場→平板市場,微軟認為桌上的使用者經驗可以套用到手持裝置上,從「開始」按鈕的設計,還有Windows Mobile 這個命名(品牌策略),都可以看得出來。桌上版本才是主要,而手持裝置對微軟來說是延伸。其實這個策略一直以來沒有出什麼問題,直到iPhone 的成功。蘋果的想法是從手機市場→平板市場,成王敗寇,銷售證明了蘋果的切入方向才是正確的。微軟現在知道,必須先設計好的觸控手機的介面,然後再把它套用在平板作業系統。手持裝置最大的特色就是沒有滑鼠,那和有遊標的世界是不同的,針對純觸控來設計介面,使用者經驗會比套用桌上介面會更好。蘋果和微軟,不同之處並非在於整不整合,而是桌上→平板←手機,切入的方向不同。
中華電信、台哥大、遠傳寬頻降價,50M時代來臨 2011年6月11日 09:17回應 NCC 這次通過的中華電信費率真的是有感降價,真難得NCC 做了一件對的事。而遠傳、台哥大,可能因為事發突然,回應的費率方案看起來都很差,比不上中華電,希望後兩者可以推出更有吸引力的方案。不然我兩年前本來因為便宜而從Hinet 跳到Seednet 的,現在又要跳回去了 XD
微軟正式公佈Windows 8,Metro UI介面、ARM版本入列! 2011年6月02日 18:56回應 ※ 引述《利拉克》的留言:> 還是沒說Run在ARM架構上會怎樣> 還有Metro UI感覺還真沒意義> 我論到時跟桌面小工具一樣都沒人在用的機率是100% 囧rzMetro UI 不就是跑在ARM 上嗎?現在的一大疑慮反倒是目前並無公佈傳統模式能不能跨ARM 和x86 兩種架構。可能是還沒有完全完成,或著搞不好跟本不能跑。到時候和你說的相反,桌面小工具使用率會是100%,因為傳統模式說不定跟本不能在ARM 上面跑!但是我想以微軟的功力,蘋果都做過一次換CPU 架構的事情,微軟應該也做得到,所以應該只要是新出的軟體就可以跨兩種架構。
微軟正式公佈Windows 8,Metro UI介面、ARM版本入列! 2011年6月02日 18:50回應 HTML5 + JS, this is really cool. 幾年前很難想像 Windows 會有這種改變,簡直讓 Win7 看起來像是過渡產品。今天的 Windows 8 公布,實在是太令人興奮了。連微軟都轉向了,台灣的電腦廠,還在堅持平板、小筆電一定要 Windows?快跟著微軟一起換腦袋吧,現在連 Windows 都脫胎換骨了!Windows 都不Windows 了! <( ̄︶ ̄)>
Chromebook 是 Windows 殺手的5個理由 2011年5月17日 23:11回應 我是覺得原作者標題下得太扯(這是原作者就這樣寫的)。我很樂於見到類似 Chromebook 和 Smartbook (ARM 版小筆電)的發展,不過說是 Windows 殺手,那根本差得遠,兩者根本是在不同的目標。Windows 的唯一打不倒的優勢就是電玩。而 Chrome OS 在此是不可能打倒 Windows 的。然而,我同意 Chromebook 瞄準的的確是商用市場。上面很多留言提到,同樣價格可以買更好的規格,或著企業內部用了太多微軟的東西而無法轉換。事實上, iPad 的勝利就是最佳的證明, iPad 無論在消費者市場或商用市場都獲得採用,《財富》前500大的公司投資在微軟軟體上可能不會比你家公司少,但他們還是都採用了 iPad,而不是 Windows 7 平板電腦。而比如說, Chromebook 壞掉可以直接換一台,資料都在,工作不會受到中斷,這種設計上的特性,你用再好的電腦規格好也換不到的。這種「免洗電腦」的設計,更有利於維護,對企業會有一定的吸引力。 Windows 7 本身就沒有這種好處,就算規格再好、相容性再好,也都要額外購買備份軟體才能做到。不過說到底, Chromebook 的這些優點,都是針對 Windows 7 小筆電或平板電腦。就一般筆電或桌上型電腦而言,我認為 ChromeOS 並無特別的優勢。
Google I/O 2011:Chrome 與 Chromebook 登場 2011年5月12日 12:59回應 想要在 Chrome OS 上跑 Office?勸你還是放棄這種想法會比較好。 Chromebook 是設計用來跑 Web App 的,什麼跑得順跑不順的……是根本不能跑。 <( ̄︶ ̄)>當然你要在 Chromebook 上裝 Windows 然後跑 Office,那是你家的事,就和 MacBook 也可以這麼做一樣。但是何必多此一舉?簡單說,除非你習慣 Office Live (線上版)或 Google Docs,不然這台 Chromebook 不適合你。你連考慮都不必考慮。
T週刊: 婊科技 怎麼停刊了? 2011年5月10日 00:57回應 我不是法律專家,不過關於兒童色情,美國的確有人因為漫畫被判刑。打擊兒童色情,這當然沒問題,尤其是這可能涉及性侵和人口販賣等等嚴重的、會侵害人身自由的犯罪。但是美國是把漫畫也列為兒童色情,所以只要執法人員認為畫中人物看起來很幼齒,民眾就可能被控刑事犯罪。但是首先,這根本沒有客觀標準––你要怎麼判定一個根本虛構的漫畫人物是七歲、十七歲、還是二十七歲?如果劇中有提及年齡,或有一定篇幅(比如說好幾冊),那還比較有得爭論,但是一張圖或一、兩格漫畫,你說看得出她的年齡!?其次,根本沒有任何人類在作畫過程當中受到身體侵犯。漫畫和攝影不同,根本就不需要真實演員。以這次「PS3娘」這個角色為例,真實當中根本也沒有這個人。假如真的有「PS3娘」可以玩的話那就好了(誤),但是現實中根本沒有。除非人類可以突破次元,進到螢幕中去侵犯她,或漫畫人物會「穿越」然後變成三次元的人類。但是大家都知道這是不可能的!!醒醒吧!!美國人!!醒醒吧!!其三,持有就是犯罪。所以假如同事轉寄幾張十八禁漫畫給你,剛好執法人員破門而入,發現你的電腦有「兒童色情」圖片(在他們的認定中)。OK,你去坐牢吧。要陷害人簡直易如反掌。而且諷刺的是,假如同事轉寄給你的是真人,而不是漫畫,你反而不會觸犯法律。比如說維基百科就曾經惹上麻煩,創辦人吉米.威爾士只好下令刪除相關繪畫(漫畫)。而通報FBI的,剛好就是早已離開的另一位共同創辦人拉里.桑格。這怎麼看都是挾怨報復吧!所以我一直認為美國將漫畫列為兒童色情,根本是件很荒謬的事,因為那些十八禁漫畫根本就不是兒童色情(child pornography)。當然法律上他們認為是兒童色情就是了。順帶一提,前陣子紐約某個公共圖書館的發言人,對公眾說明了,在圖書館的公用電腦看A片,是合法的。因為公共圖書館是政府所屬機構,而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規定,政府不能剝奪言論自由。所以圖書館雖然有裝防色情系統,但是只要成年人就可以關閉掉。使用公共圖書館的電腦看任何東西,是讀者的權利。所以說美國真的是有夠神奇的。 ╮(╯_╰)╭
Sony 書面報告: PSN 有7700萬個資被盜 2011年5月06日 19:22回應 SNEA? (Sony Network Entertainment America) 記得以前不是叫 SCEA 嗎?查了才發現,原來今年4月1日,SCE(舊)切割成兩個公司SCE(新)和SNE。而改名(切割)之後不到一個月就出了這個大事件,還真倒楣 XD
土炮 壹網樂,用 Plex 打造 Mac HTPC 2011年2月02日 10:27回應 覺得有點標題不實之嫌疑,土炮壹網樂,最重要的如何用P2P看壹電視的功能卻沒有寫到。不過這也是因為我自己已經是 XMBC 的用戶的關係,這篇介紹對我的用處就不大了。說真的還真希望壹網路出個 plugin,變成軟體版的壹網樂,可以直接從 HTPC 看。
Windows 8 大小事:更多的特色揭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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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id》的留言:
> 我認為微軟不會將它獨立出來成為新的作業系統,頂多就是分不同level版本,這可以說是蘋果與微軟對於整合的思維不同。
我想這麼說就有點見樹不見林了,微軟在桌上市場、手持市場,向來是涇渭分明的,蘋果分別有MacOS X、iOS,微軟一樣分成Windows、Windows Mobile,並無整合。別忘了HTC 是做Windows Mobile 起家的,Compaq/HP 的iPAQ PDA 也曾經紅極一時。
微軟的想法是從桌上市場→平板市場,微軟認為桌上的使用者經驗可以套用到手持裝置上,從「開始」按鈕的設計,還有Windows Mobile 這個命名(品牌策略),都可以看得出來。桌上版本才是主要,而手持裝置對微軟來說是延伸。其實這個策略一直以來沒有出什麼問題,直到iPhone 的成功。
蘋果的想法是從手機市場→平板市場,成王敗寇,銷售證明了蘋果的切入方向才是正確的。微軟現在知道,必須先設計好的觸控手機的介面,然後再把它套用在平板作業系統。手持裝置最大的特色就是沒有滑鼠,那和有遊標的世界是不同的,針對純觸控來設計介面,使用者經驗會比套用桌上介面會更好。
蘋果和微軟,不同之處並非在於整不整合,而是桌上→平板←手機,切入的方向不同。
中華電信、台哥大、遠傳寬頻降價,50M時代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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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 這次通過的中華電信費率真的是有感降價,真難得NCC 做了一件對的事。而遠傳、台哥大,可能因為事發突然,回應的費率方案看起來都很差,比不上中華電,希望後兩者可以推出更有吸引力的方案。不然我兩年前本來因為便宜而從Hinet 跳到Seednet 的,現在又要跳回去了 XD
微軟正式公佈Windows 8,Metro UI介面、ARM版本入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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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利拉克》的留言:
> 還是沒說Run在ARM架構上會怎樣
> 還有Metro UI感覺還真沒意義
> 我論到時跟桌面小工具一樣都沒人在用的機率是100% 囧rz
Metro UI 不就是跑在ARM 上嗎?現在的一大疑慮反倒是目前並無公佈傳統模式能不能跨ARM 和x86 兩種架構。可能是還沒有完全完成,或著搞不好跟本不能跑。到時候和你說的相反,桌面小工具使用率會是100%,因為傳統模式說不定跟本不能在ARM 上面跑!
但是我想以微軟的功力,蘋果都做過一次換CPU 架構的事情,微軟應該也做得到,所以應該只要是新出的軟體就可以跨兩種架構。
微軟正式公佈Windows 8,Metro UI介面、ARM版本入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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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ML5 + JS, this is really cool. 幾年前很難想像 Windows 會有這種改變,簡直讓 Win7 看起來像是過渡產品。今天的 Windows 8 公布,實在是太令人興奮了。連微軟都轉向了,台灣的電腦廠,還在堅持平板、小筆電一定要 Windows?快跟著微軟一起換腦袋吧,現在連 Windows 都脫胎換骨了!Windows 都不Windows 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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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原作者標題下得太扯(這是原作者就這樣寫的)。我很樂於見到類似 Chromebook 和 Smartbook (ARM 版小筆電)的發展,不過說是 Windows 殺手,那根本差得遠,兩者根本是在不同的目標。
Windows 的唯一打不倒的優勢就是電玩。而 Chrome OS 在此是不可能打倒 Windows 的。然而,我同意 Chromebook 瞄準的的確是商用市場。
上面很多留言提到,同樣價格可以買更好的規格,或著企業內部用了太多微軟的東西而無法轉換。事實上, iPad 的勝利就是最佳的證明, iPad 無論在消費者市場或商用市場都獲得採用,《財富》前500大的公司投資在微軟軟體上可能不會比你家公司少,但他們還是都採用了 iPad,而不是 Windows 7 平板電腦。
而比如說, Chromebook 壞掉可以直接換一台,資料都在,工作不會受到中斷,這種設計上的特性,你用再好的電腦規格好也換不到的。這種「免洗電腦」的設計,更有利於維護,對企業會有一定的吸引力。 Windows 7 本身就沒有這種好處,就算規格再好、相容性再好,也都要額外購買備份軟體才能做到。
不過說到底, Chromebook 的這些優點,都是針對 Windows 7 小筆電或平板電腦。就一般筆電或桌上型電腦而言,我認為 ChromeOS 並無特別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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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在 Chrome OS 上跑 Office?勸你還是放棄這種想法會比較好。 Chromebook 是設計用來跑 Web App 的,什麼跑得順跑不順的……是根本不能跑。 <( ̄︶ ̄)>
當然你要在 Chromebook 上裝 Windows 然後跑 Office,那是你家的事,就和 MacBook 也可以這麼做一樣。但是何必多此一舉?
簡單說,除非你習慣 Office Live (線上版)或 Google Docs,不然這台 Chromebook 不適合你。你連考慮都不必考慮。
T週刊: 婊科技 怎麼停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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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法律專家,不過關於兒童色情,美國的確有人因為漫畫被判刑。打擊兒童色情,這當然沒問題,尤其是這可能涉及性侵和人口販賣等等嚴重的、會侵害人身自由的犯罪。
但是美國是把漫畫也列為兒童色情,所以只要執法人員認為畫中人物看起來很幼齒,民眾就可能被控刑事犯罪。但是首先,這根本沒有客觀標準––你要怎麼判定一個根本虛構的漫畫人物是七歲、十七歲、還是二十七歲?如果劇中有提及年齡,或有一定篇幅(比如說好幾冊),那還比較有得爭論,但是一張圖或一、兩格漫畫,你說看得出她的年齡!?
其次,根本沒有任何人類在作畫過程當中受到身體侵犯。漫畫和攝影不同,根本就不需要真實演員。以這次「PS3娘」這個角色為例,真實當中根本也沒有這個人。假如真的有「PS3娘」可以玩的話那就好了(誤),但是現實中根本沒有。除非人類可以突破次元,進到螢幕中去侵犯她,或漫畫人物會「穿越」然後變成三次元的人類。但是大家都知道這是不可能的!!醒醒吧!!美國人!!醒醒吧!!
其三,持有就是犯罪。所以假如同事轉寄幾張十八禁漫畫給你,剛好執法人員破門而入,發現你的電腦有「兒童色情」圖片(在他們的認定中)。OK,你去坐牢吧。要陷害人簡直易如反掌。而且諷刺的是,假如同事轉寄給你的是真人,而不是漫畫,你反而不會觸犯法律。比如說維基百科就曾經惹上麻煩,創辦人吉米.威爾士只好下令刪除相關繪畫(漫畫)。而通報FBI的,剛好就是早已離開的另一位共同創辦人拉里.桑格。這怎麼看都是挾怨報復吧!
所以我一直認為美國將漫畫列為兒童色情,根本是件很荒謬的事,因為那些十八禁漫畫根本就不是兒童色情(child pornography)。當然法律上他們認為是兒童色情就是了。
順帶一提,前陣子紐約某個公共圖書館的發言人,對公眾說明了,在圖書館的公用電腦看A片,是合法的。因為公共圖書館是政府所屬機構,而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規定,政府不能剝奪言論自由。所以圖書館雖然有裝防色情系統,但是只要成年人就可以關閉掉。使用公共圖書館的電腦看任何東西,是讀者的權利。所以說美國真的是有夠神奇的。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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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EA? (Sony Network Entertainment America) 記得以前不是叫 SCEA 嗎?查了才發現,原來今年4月1日,SCE(舊)切割成兩個公司SCE(新)和SNE。而改名(切割)之後不到一個月就出了這個大事件,還真倒楣 XD
T客邦 即將於4月7日推出全新產品(得獎名單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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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7好了,因為海角七號。
土炮 壹網樂,用 Plex 打造 Mac HT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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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有點標題不實之嫌疑,土炮壹網樂,最重要的如何用P2P看壹電視的功能卻沒有寫到。不過這也是因為我自己已經是 XMBC 的用戶的關係,這篇介紹對我的用處就不大了。說真的還真希望壹網路出個 plugin,變成軟體版的壹網樂,可以直接從 HTPC 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