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y為求生存六親不認: 繼VAIO筆電後,正考慮出售電視及手機部門 2015年1月14日 23:03回應 是SONY電視、手機的產品曲高和寡嗎?SONY的過去如何崛起又如何的被其他廠牌產品取代,這種事後諸葛是比較容易一些。老實說,SONY的這種企業,看到三星的被後有那麼大的一個後援應該會很羨慕吧(啊離題了)。
連隔壁大媽都在唱「小蘋果」:中國影視網站如何向全世界推銷一支無腦神曲? 2015年1月12日 00:03回應 事實上,看到了這一篇才知道有那...不過,有句"人云亦云"是用來比喻......所謂的流行、盲從...突然想起,對於某種網站的一窩蜂的流行...不必太認真。
專訪Uber台北總經理顧立楷:我們希望可以跟政府好好溝通 2015年1月08日 18:20回應 WOW 原來T客邦現在擺明了就是替Uber發聲。原來,我可以利用我的車載客賺錢,不必去考職業駕照,也不必去合乎法規,只要套好招強調是"共乘"。
台灣 Uber 回應外界質疑皆為誤解,你認同嗎? 2014年12月30日 23:28回應 第一張圖上記載到Uber 在臉書所表達的立場,多麼不要臉!一直宣稱自己是科技公司、媒合平台,但是卻在第一張圖上說"致力促進全球交通法規的提升與進步.....",多厚顏無恥、不要臉、往自己臉上貼金的說法。一間在法制上袖手旁觀、並一再牴觸法律的一間科技公司,竟然說出這種他管不著、並且無權插手的領域的事情來.....;難怪乎,網路上大家都可以像法官、開法院般公開審判社會上的各種事件的人、事,還說的振振有詞...。然後最為曖昧不清的就是T客邦了,是要鼓勵大家空閒之於扮起白牌計程車運匠? 就因為網路的媒合很風潮。反正大家聚眾凹到變出一條法條來就第合法就好了。從前有一個故事,說秦皇帝二世的宰相趙高帶了一隻鹿獻給二世,說:「這是馬。」二世笑說:「丞相錯了,將鹿說成是馬。」問左右大臣,有的人附和趙高說是馬...。馬這種動物,名稱叫馬有多久?即便上千年還是馬;現在有個Uber想學趙高?批評到法條上那是幾時年前的舊法條了OOOXXX...,原來法院應該是要Uber開的啊!
台灣 Uber 回應外界質疑皆為誤解,你認同嗎? 2014年12月30日 23:01回應 面對法律上的問題,對和錯不是這個T客邦網站上辦個投票、寫手寫一堆文批評法律的不健全、不周全就能辨別的;最不要臉的就是還輪番找寫手來寫這件事。明明就是一個非法的計程車行業,不努力合法,卻還專法律漏洞、遊走灰色地帶,更無恥的是曲解法律。掛上手機上的軟體、採用了網路就覺得自己很先進、創意很無線偉大,然後要求全世界的法規都配合你...,就好像有的人,整天開口閉口就是PTT上的誰的意見、誰的看法...多可憐的網路阿宅思想...人言亦言,不辨黑白╮(╯_╰)╭。
Uber試乘促銷活動火上澆油!交通部被惹惱:每日開罰,不排除勒令停業 2014年12月21日 17:36回應 ※ 引述《administrator》的留言:> 不用運輸營業登記就可以載客營業,叫創新?> 營業用載客車不用登記,就可以營業載客,叫創新?> > 原來你跟我是在雞同鴨講.... ╮(╯_╰)╭他可能是文盲 兼 理盲,才會完全對別人說的不以為意。
Uber試乘促銷活動火上澆油!交通部被惹惱:每日開罰,不排除勒令停業 2014年12月21日 17:34回應 ※ 引述《ulyssesric》的留言:> 樓上一堆人口口聲聲喊革命,> 卻連革誰的命都搞不清楚。> > 台灣沒有任何一項法律禁止 UBer 在台灣經營載客業務,> 但是你要經營這項業務,> 你至少要證明你有基本資格。> > 先不論資本額這些,> 你找的車至少要符合計程車的安全標準,> 你找的司機至少要有載客營業執照,> 這是最最最基本的要求。> 現在 UBer 卻連這些都不具備,> 載客上路出了事,到底誰要負責?> 不要鐵齒說這不會發生;> UBer 沒多久之前才在印度鬧出招募司機強暴女乘客的事件。> UBer 想要在台灣營業,> 就請給台灣人最基本的尊重,> 篩選符合資格的營業用車輛以及持有營業駕照的司機。> 你是對的。而那些被我說邏輯錯誤的人還是一直強調在創新上...然後還在那邊硬凹政府扼殺創新,甚至對政府心生不滿,這才是最可悲的。之所以提到白米炸彈客,就是因為心生不滿的報復行為才導致的...。創新的商業模式,若要如孔XX題到的要:政府納入有效的立法管理,難免相關的人會想到:圖利財團、XX法規;Uber不想辦法合法,卻不斷硬凹才是重點。而且如孔XX說的: " 時代在進步有人腦袋停留在舊世代,不願意跟上~! " 這個說法是錯的,人的腦袋停留在哪裡,干你屁事,你、政府或團體也管不著,又不是納粹那種極權控制主義。所以我才說孔XX的邏輯根本就是錯誤的,他卻自己還沒看懂別人說他錯誤的原因...。
Uber試乘促銷活動火上澆油!交通部被惹惱:每日開罰,不排除勒令停業 2014年12月20日 18:10回應 ※ 引述《maybe》的留言:>...> ...。前一陣子看到一部國片百米炸彈客...>...sorry,筆誤,是白米炸彈客
Uber試乘促銷活動火上澆油!交通部被惹惱:每日開罰,不排除勒令停業 2014年12月20日 18:07回應 ※ 引述《孔古立》的留言:> 果然讓國家、社會退步的源頭就是政府無誤!隨著科技進步...恕刪你根本就搞錯邏輯了;現在的網路也好、社會氣氛也好,到處充滿了民粹、反政府、理盲...等的現像,完全就是錯誤邏輯思考下的情況。讓一個不合法的團體從事一個商業行為...不管怎麼說,就已經是錯誤在先,況且一切完全不想辦法"合法化"卻訴諸民粹,以偏頗的言論迷惑(騙是講難聽一點的說法)公眾,就好像一個社會新鮮人不想辦法找工作卻埋怨祖上無積德、國家不照顧...。前一陣子看到一部國片百米炸彈客...難到《孔古立》你就覺得這樣可以去放炸彈嗎? 完全不知道現在的人怎麼了那麼憤世忌俗...!?
就是明天!Uber 免費搭車日,12/17 坐車可享兩趟各折 $300 的優惠 2014年12月16日 19:35回應 ※ 引述《勞碌命》的留言:> 記得前幾天有看新聞說 Uber目前仍不合法...> 事實上就還不合法啊。T客邦網站內容根本就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就好像撰文者寫了一篇在國內去嫖妓的文,感覺服務很好、花樣很多...或 寫了一篇在台北市某地下賭場聚賭了一場,小贏了一些、又多刺激、多好玩...
Sony為求生存六親不認: 繼VAIO筆電後,正考慮出售電視及手機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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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SONY電視、手機的產品曲高和寡嗎?
SONY的過去如何崛起又如何的被其他廠牌產品取代,這種事後諸葛是比較容易一些。老實說,SONY的這種企業,看到三星的被後有那麼大的一個後援應該會很羨慕吧(啊離題了)。
連隔壁大媽都在唱「小蘋果」:中國影視網站如何向全世界推銷一支無腦神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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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看到了這一篇才知道有那...
不過,有句"人云亦云"是用來比喻...
...所謂的流行、盲從...
突然想起,對於某種網站的一窩蜂的流行...不必太認真。
專訪Uber台北總經理顧立楷:我們希望可以跟政府好好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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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W 原來T客邦現在擺明了就是替Uber發聲。
原來,我可以利用我的車載客賺錢,不必去考職業駕照,也不必去合乎法規,只要套好招強調是"共乘"。
台灣 Uber 回應外界質疑皆為誤解,你認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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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張圖上記載到Uber 在臉書所表達的立場,多麼不要臉!
一直宣稱自己是科技公司、媒合平台,但是卻在第一張圖上說"致力促進全球交通法規的提升與進步.....",多厚顏無恥、不要臉、往自己臉上貼金的說法。
一間在法制上袖手旁觀、並一再牴觸法律的一間科技公司,竟然說出這種他管不著、並且無權插手的領域的事情來.....;難怪乎,網路上大家都可以像法官、開法院般公開審判社會上的各種事件的人、事,還說的振振有詞...。
然後最為曖昧不清的就是T客邦了,是要鼓勵大家空閒之於扮起白牌計程車運匠? 就因為網路的媒合很風潮。反正大家聚眾凹到變出一條法條來就第合法就好了。
從前有一個故事,說秦皇帝二世的宰相趙高帶了一隻鹿獻給二世,說:「這是馬。」二世笑說:「丞相錯了,將鹿說成是馬。」問左右大臣,有的人附和趙高說是馬...。
馬這種動物,名稱叫馬有多久?即便上千年還是馬;現在有個Uber想學趙高?批評到法條上那是幾時年前的舊法條了OOOXXX...,原來法院應該是要Uber開的啊!
台灣 Uber 回應外界質疑皆為誤解,你認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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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法律上的問題,對和錯不是這個T客邦網站上辦個投票、寫手寫一堆文批評法律的不健全、不周全就能辨別的;最不要臉的就是還輪番找寫手來寫這件事。
明明就是一個非法的計程車行業,不努力合法,卻還專法律漏洞、遊走灰色地帶,更無恥的是曲解法律。掛上手機上的軟體、採用了網路就覺得自己很先進、創意很無線偉大,然後要求全世界的法規都配合你...,就好像有的人,整天開口閉口就是PTT上的誰的意見、誰的看法...多可憐的網路阿宅思想...人言亦言,不辨黑白╮(╯_╰)╭。
Uber試乘促銷活動火上澆油!交通部被惹惱:每日開罰,不排除勒令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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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dministrator》的留言:
> 不用運輸營業登記就可以載客營業,叫創新?
> 營業用載客車不用登記,就可以營業載客,叫創新?
>
> 原來你跟我是在雞同鴨講.... ╮(╯_╰)╭
他可能是文盲 兼 理盲,才會完全對別人說的不以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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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lyssesric》的留言:
> 樓上一堆人口口聲聲喊革命,
> 卻連革誰的命都搞不清楚。
>
> 台灣沒有任何一項法律禁止 UBer 在台灣經營載客業務,
> 但是你要經營這項業務,
> 你至少要證明你有基本資格。
>
> 先不論資本額這些,
> 你找的車至少要符合計程車的安全標準,
> 你找的司機至少要有載客營業執照,
> 這是最最最基本的要求。
> 現在 UBer 卻連這些都不具備,
> 載客上路出了事,到底誰要負責?
> 不要鐵齒說這不會發生;
> UBer 沒多久之前才在印度鬧出招募司機強暴女乘客的事件。
> UBer 想要在台灣營業,
> 就請給台灣人最基本的尊重,
> 篩選符合資格的營業用車輛以及持有營業駕照的司機。
>
你是對的。而那些被我說邏輯錯誤的人還是一直強調在創新上...
然後還在那邊硬凹政府扼殺創新,甚至對政府心生不滿,這才是最可悲的。
之所以提到白米炸彈客,就是因為心生不滿的報復行為才導致的...。
創新的商業模式,若要如孔XX題到的要:政府納入有效的立法管理,難免相關的人會想到:圖利財團、XX法規;Uber不想辦法合法,卻不斷硬凹才是重點。
而且如孔XX說的: " 時代在進步有人腦袋停留在舊世代,不願意跟上~! " 這個說法是錯的,人的腦袋停留在哪裡,干你屁事,你、政府或團體也管不著,又不是納粹那種極權控制主義。
所以我才說孔XX的邏輯根本就是錯誤的,他卻自己還沒看懂別人說他錯誤的原因...。
Uber試乘促銷活動火上澆油!交通部被惹惱:每日開罰,不排除勒令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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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一陣子看到一部國片百米炸彈客...
>...
sorry,筆誤,是白米炸彈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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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孔古立》的留言:
> 果然讓國家、社會退步的源頭就是政府無誤!隨著科技進步...恕刪
你根本就搞錯邏輯了;現在的網路也好、社會氣氛也好,到處充滿了民粹、反政府、理盲...等的現像,完全就是錯誤邏輯思考下的情況。
讓一個不合法的團體從事一個商業行為...不管怎麼說,就已經是錯誤在先,況且一切完全不想辦法"合法化"卻訴諸民粹,以偏頗的言論迷惑(騙是講難聽一點的說法)公眾,就好像一個社會新鮮人不想辦法找工作卻埋怨祖上無積德、國家不照顧...。前一陣子看到一部國片百米炸彈客...難到《孔古立》你就覺得這樣可以去放炸彈嗎?
完全不知道現在的人怎麼了那麼憤世忌俗...!?
就是明天!Uber 免費搭車日,12/17 坐車可享兩趟各折 $300 的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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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得前幾天有看新聞說 Uber目前仍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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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就還不合法啊。
T客邦網站內容根本就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就好像撰文者寫了一篇在國內去嫖妓的文,感覺服務很好、花樣很多...
或 寫了一篇在台北市某地下賭場聚賭了一場,小贏了一些、又多刺激、多好玩...